营销管理资料,营销资讯集锦。
营销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营销专题 > 营销资讯
企业管理漏洞 到底该谁来买单?
发布时间:2012-11-5 14:52:02 访问统计:点击次 评论: 次 作者: 王海艳 摘自:
  

  企业管理漏洞的实质,就是制度缺陷及用人不慎。


  国内建材市场日益兴旺,也造就了一批本土的建材制造龙头企业,然而在行业的兴旺背后,除了需要直面同类型的跨国企业巨无霸的竞争,很多主要原料的制造和供应也被跨国化工巨头所主导甚至垄断,本土企业对此缺乏议价能力和主导性。加上在企业发展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的管理漏洞,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甚至形成了一些行内人默认的“潜规则”,这是很多中小型企业在逐步完善公司制度前,很难避免的事情。


  记者日前获悉,全国最大的人造石材企业广州热浪实业有限公司与三菱商事广州公司,因管理责任纠纷将对簿公堂。尽管双方各执一词,还待法院最终判决,但由此暴露的如何避免成为“潜规则”的受害者和企业自身的管理缺失课题,却摆上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日程。


  [案例回放]


  原料被莫名其妙“吃掉”


  热浪实业与三菱商事广州有限公司约在两年前开始合作,向后者采购一种原料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俗称单体),热浪实业是其大客户之一,合作一直很顺利,直到今年7月4日。


  “那天晚上,三菱商事指定的MMA承运商中信物流在给我方送单体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欺诈事件,物流公司驾驶员和三菱商事押运员用非法手段买通我方仓库和财务人员,伙同第三方过磅房过磅员伪造事实,非法偷运将近5吨的MMA出我司工厂,在完成非法交接后被我司和本地公安局当场抓获,一旦被得手,单单此一事件将给我司造成直接损失75000余元。”热浪公司董事总经理姚铁明向南都记者讲述其经历。


  白云区龙归派出所初步审讯,结果显示这一行为已经发生多时,涉案的也绝非中信物流一家,还牵涉到另外两家三菱商事直接指定的运输商。事实上,热浪公司早在一个月前已通过各种渠道发现了物流公司主导的偷窃事件,并已连续跟踪多次不同物流公司的运货过程,发现了所有三家三菱的物流企业都有类似偷盗行为,并最终于7月4日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收网。事后,热浪实业马上找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计算损失,结果显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止,单体原料损失达215.877吨,损失价值385万元(含税价)。


  造成巨大损失引发拉锯战


  事情未就此结束,385万元的损失谁来买单,热浪实业、中信物流以及三菱商事开始了拉锯战。


  在热浪实业看来,其和三菱商事签的合同是货物到厂交付,即意味着在货物在其公司卸装入库前所有的责任都应该由三菱商事承担,并且所有的运输公司,押运员都是三菱商事指定,因此三菱商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因为MMA是危化品,危化品的入库必须以产品入到采购方的安全储运槽罐为标志,事实上此案中的MMA还未入到槽罐后就已被司机偷运出去。所以热浪坚持并未收到足量的向三菱采购的MMA。


  姚铁明也转述了中信物流和三菱商事的态度,“中信物流和三菱商事认为,既然热浪实业签收了,就是确认货物按约定送达并接收,那么责任就不在他们。”


  到了8月下旬,热浪实业还收到了三菱商事发来的一份催款函,认为热浪实业“一直以产品被盗而无法确认收获量、货款存争议为由,至发函日仍未向其支付款项。”


  记者获悉,MMA单体作为人造石制造的主要原料,国内市场长期以来一直被三菱等跨国企业所主导。部分生产MMA单体的国内企业,在品质和供应上还无法与国外巨头相比。国内建材制造商在与国际供应商的合作中缺乏议价能力和对等的合作条件。以此次热浪的事件为例,由于国内生产MMA产品的企业远在东北。而热浪80%的产品都是出口欧美等发达国家,对质量要求更高,这种相对的依赖性也让热浪在这场拉锯战中处于很不利的地位。昨日,记者致电三菱商事求证此事,三菱商事负责人以开会为由予以拒绝。


  事实上,热浪公司的被动也不仅来自拒不承认直接责任的三菱公司和物流公司,即便是直接办案的白云区经侦部门也初步把此案定为“职务侵占”,而非“团体盗窃”。据悉,白云区检察院在接到转来的案件资料后,已把案件又退回相关部门重新取证审理中。


  管理争议点


  出于对三菱商事世界五百强的信任,没想到对方指定的物流商还是监管不到位。在这方面,三菱商事难辞其咎。


  签收了,就是确认货物按约定送达并接收,那么责任就不在三菱商事。


  [第三方观点]


  中山大学EMBA客座教授曾伟:


  完善合作方企业机制强化道德素养


  这既是一个管理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从管理方面来讲,双方监管出了问题,收货一方必然要承受一定损失,并将以此为鉴。送货一方以此理由免担部分责任,在管理层面来讲可以商榷。


  而从法律来讲,签收是一种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从这个案例来看,物流公司、押运人员以及收货方仓管和财务有违法行为,在违法的情况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本身是无效的,程序违法。


  损失谁来承担,中间物流公司要承担重要责任,问题出在发货人指定了中间环节来执行,导致收货方没有收到合同数量的货品。从这一角度来讲,发货人也存在连带责任。


  很多企业并没有细致进行分工监管。而再严格的流程也不能百分百避免违规行为,除了监管,还需要员工对于法律的敬畏以及道德水准的提升。


  此案看似一个简单的供销物流纠纷,但鉴于MMA物料的特殊性,此案还需要社会更多的关注。按照热浪公司的统计,过去两年中共有200吨原料流失。MMA是危化品,爆点较低,必须专用储罐运输。那200吨原料流失后完全缺乏监管,它们流向了何处?

打印 | 关闭  
 * 相关文章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 讨论区
(以下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概与本网站无关!)
营销专题  
point 营销新观点 (篇)
point 营销人物 (篇)
point 营销案例 (篇)
point 直销 (篇)
point 电话营销 (篇)
point 国际市场营销 (篇)
point 消费品营销 (篇)
point 营销资讯 (篇)
point 渠道建设 (篇)
point 终端工程 (篇)

 

 主页关于南方略招聘信息合作良机友情链接联系方法南方略论坛   南方略咨询 版权所有 客户热线:18664305161(24小时)联系人:张小姐
粤ICP备05055079号  技术支持:火云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