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记者 黎勇
两名租客想租同一套房子,一名租客出价1万元,另一名租客出价7000元,如果你是房东,你会把房子租给谁?按正常的商业思维,房东当然是把房子出租给出价1万元的租客。
但是,一家国有企业做出了与人类正常思维完全相悖的选择:把“房子”租给出价低30%的“租客”:武汉地铁2号线广告经营许可权招标,报价10亿多元者落选,报价7亿多元者中标。是武汉地铁富得流油不差钱,还是有人暗箱操作损公肥私?是相关机构严格遵纪守法,还是因存在重大腐败贱卖国有资产?近日,晶报记者先后在深圳、武汉两地展开了调查。
巨额招标
第一名总报价领先对手11.9分
按照“价高者得”的一般规则,参与投标者一致认为,中标者已非深圳报业莫属。
3家企业
投标报价
深圳报业
10.18亿元/10年
首期预付款2亿元
雅仕维
7.3亿元/10年
首期预付款4580万元
省广股份
7.05亿元/10年
首期预付款2亿元
2011年11月18日,武汉地铁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铁或运营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就“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资源经营许可权”项目,委托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成套)代理,向全国公开招标。
武汉地铁2号线全长27.73公里,设站21座,途经汉口火车站、青年路、解放大道、江汉路、中山路、洪山广场、中南路、武珞路等武汉主要客流集散点,是连接武汉城区长江南北两岸的最重要交通干线,是连接武汉城区长江南北两岸的最重要交通干线,预计今年底通车。此条地铁线上的广告位堪称黄金媒体资源,自然是广告经营者的必争之地。
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国共有11家有实力的公司报了名,申请投标。经第一轮资格审查,深圳报业集团(以下简称深圳报业)、德高中国、雅仕维集团、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白马传媒、百灵集团等6家公司符合报名资格,获准投标。这6家中,只有3家最终提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深圳报业集团、雅仕维集团、省广股份。
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为:一、报价评审占60分,其中总体经营权费45分,首期预付款15分;二、商务标评审占15分,主要评审注册资本、资金状况、资质和诚信状况、广告营业额及业绩经验、持续履约能力等;三、项目经营建议书占25分,评审内容包括市场规划、项目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预算及支持方案、广告媒体设施管理方案、公益广告计划、安全计划及合理化建议8个方面。
如果把标书比作考卷,那么,第一、二部分内容就相当于标准化试题;第三部分内容则相当于简答题或作文题。
2012年1月12日上午,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对第一部分内容公开开标唱价,在首期预付款相同的情况下,深圳报业总报价比省广股份高出3.13亿元。
据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在第一部分的60分中,深圳报业分数比省广股份高出11.9分。
省广股份投标代理人当即向深圳报业表示祝贺。按照“价高者得”的一般规则,参与投标者一致认为,中标者已非深圳报业莫属。
然而谁也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蹊跷结果
报价少3亿多元反而中标
春节前突然公布结果,中标者不是总报价高出3亿多元的深圳报业,而是报价排名第三的省广股份。在第三部分的评审中,深圳报业8个小项中的公益广告计划、合理化建议等两个小项,都得了0分。
1月12日下午两点半至5点,招标代理机构还组织了5名评标专家对第二部分商务标(占15分)和第三部分项目经营建议书(占25分)进行打分。
据后来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副总经理于晓罡向深圳报业方提供的信息,在第二部分商务标中,深圳报业获得的分数与省广股份相同。也就是说,在满分为100的前75分中,深圳报业共比省广股份领先11.9分。
剩下25分,招标方没有公布各投标企业的得分情况。
1月16日和17日,深圳报业的投标联系人杜德春曾连续两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询问何时公布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成套的招标联系人、湖北成套地铁项目部部长吴东升肯定地表示:春节前不会公布结果。
但就在第二天,即1月18日,湖北成套和武汉地铁同时在各自网站上发布了中标公示,中标者不是总报价高出3亿多元的深圳报业,而是报价排名第三的省广股份,中标金额为7.05亿元/10年,首期预付款2亿元。
这个结果预示着,武汉地铁拒绝了买家付给自己的10亿元,而选择了接受7亿元。一般卖家,总是会想尽办法把自己的产品卖个更高的价钱,武汉地铁却反其道而行之,这超出了一般人的正常思维,令参与投标者一时摸不着头脑。
负责这个项目投标的深圳报业地铁传媒公司总经理吴跃说,如果这个中标结果是按评标分数高低得出的,那么,在未公布分数的那25分“主观题”中,省广股份的得分必须超出深圳报业12分以上,才能实现反超。
资料显示,省广股份是一家以品牌管理和广告设计、公交户外广告等为主业的广告公司,从来没有经营过地铁广告;深圳报业则是国内最大的平面媒体集团之一,除报纸广告外,旗下地铁传媒公司拥有深圳地铁1、2、5号线116公里86个站点的广告经营权,去年仅地铁广告经营收入就达数亿元,在全国地铁广告经营企业中名列前茅。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5分的“考题”,实际上“考”的是投标企业的地铁广告经营经验。深圳报业作为经验丰富的“专业选手”,在25分“主观题”中所获成绩,反而不及从无地铁广告经验的“业余选手”省广股份的一半。这引起了深圳报业方面的强烈质疑。
根据招标方的中标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月18日至1月24日向招标方提出。而1月22日至24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二。由于招标方未电话通知,深圳报业直到1月20日才看到中标公示,此时距离提出异议的时间只剩1天。
1月21日,农历大年二十八,深圳报业赶在春节放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发出了质疑信。
在与武汉地铁副总于晓罡的沟通中,吴跃还获知,在第三部分的评审中,深圳报业8个小项中的公益广告计划、合理化建议等两个小项,都得了0分。“这太蹊跷了!一个‘专业选手’的答题,被判了0分,‘业余选手’得分却几乎都是满分!”吴跃十分惊讶,“公益广告计划这个小项,我们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5%的标准,竟然也是0分!”
疑窦重重
招标代理相关负责人的话前后矛盾
录音显示,吴东升表示,深圳报业总分比省广股份低1.85分,其中公益广告计划得0分是因为深圳报业写的是“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未达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吴跃反驳:招标文件规定的就是不低于5%。
吴东升后来对记者称:两家总分相差2.51分,“1.85分”搞错了,是同事随便翻了一个专家的打分表后在电话中报告的;自己没过说深圳报业公益广告计划得0分,评分标准也不是须达到10%,而是看是否创新性强。吴跃和胡进平称,公布分差时,吴东升没打过电话。
1月30日是大年初八,节后刚一上班,吴跃和同事胡进平即赶往武汉与招标方交涉。当晚,吴跃不慎从楼梯上摔下,致多部位骨裂。但第二天他仍坚持赶到武汉地铁谈判了3个多小时。2月6日夜,骨裂导致的胸腔积液和肺部出血,令吴跃突发急病,被送往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紧急抢救,直至7日凌晨才醒来。
躺在病床上的吴跃告诉晶报记者,近两年国内各个城市的地铁和公交广告经营权招标,多是采用综合评估法,几乎都是价高者得,唯有这次武汉出现了价低者得的反常现象。
他说,综合考虑武汉地铁的线路长度、站点数量、发车频次、线路价值及城市价值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作为一条独一无二的跨江、跨黄金商圈的线路,武汉地铁2号线的广告价值远远胜过西安地铁2号线和沈阳地铁1号线,但武汉地铁2号线7.05亿的中标价格反而比西安2号线、沈阳1号线的价格都低,里面到底有何猫腻,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方相关人员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让国有资产流失而中饱私囊的腐败行为?这非常值得怀疑,否则很难让人理解有这样的结果。
在与武汉地铁的进一步接触中,吴跃还发现,早在武汉地铁2号线广告
经营权招标之前,该线路站内平面广告的广告位、灯箱、梯牌、门贴等的规划、布置与设计等工作,就已经交给省广股份在做了。“省广股份事实上已成为招标项目的重大利益相关人。”吴跃说,“为这个项目做广告位规划设计工作,武汉地铁势必要组织省广股份踏勘现场,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武汉地铁的行为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显失公平公正。”
吴跃还提出其他疑问:3家投标企业的标书共约1700页,5名评标专家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是否看完了标书?如果没有看完标书,又如何评标?按武汉地铁的说法,专家们评了两次标,这么短的时间内如何完成两次评标?
著名经济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要起草人、被称为“余投标”的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余杭,曾经常参与企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多次担任评标专家委员会主任。他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他的经验,5个评标专家要在2个多小时内看完1700页标书是有困难的,他认为如此大的工作量,至少在当天不可能评出结果。
对深圳报业的质疑,1月31日,在双方当面沟通之前,武汉地铁向深圳报业递交了一份书面回复。回复没有对深圳报业提出的不要10亿要7亿、“主观题”分数畸低、多个“主观题”小项得零分等若干疑点作出任何解释。武汉地铁的回复一方面强调该项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之内”,一方面又强调此次招投标“程序完全合法合规,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回函还表示,武汉共有7条地铁线,今后5年将每年开通一条地铁线,武汉地铁还有大量地铁平面广告经营权将招标,暗示在今后其他的地铁线广告经营权招标中,武汉地铁可以与深圳报业“寻求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
吴跃明确拒绝了武汉地铁要求他们放弃此线路、“今后”再给其他线路广告经营权的暗示。他认为武汉地铁的回复太笼统,可以作为给任何一个未中标单位的答复,无法解答他心中的疑惑。
吴跃和胡进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1月31日双方沟通现场的录音。录音显示,在吴跃的强烈要求下,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吴东升征得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涛同意后,当场向吴跃公布了评标分数:深圳报业总分比省广股份低1.85分;吴东升还向吴跃宣读了评标专家对深圳报业25分部分扣分的五条书面意见,其中公益广告计划小项得0分的原因是深圳报业公益广告计划数额写的是“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未达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
吴跃反驳说,武汉地铁的招标文件规定公益广告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深圳报业的投标书完全响应了招标文件,如果武汉市政府要求公益广告必须占10%而招标书未写明,评标时却以10%来作为标准,则是布设陷阱。被称为“中国第一标”的余杭教授认为,评标时,一切应以招标文件为准,未写入招标文件的不得作为评分要求。他还介绍,在评标中如果出现0分,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文不对题,答非所问,二是完全不作答,卷面空白。吴跃否认了这两种情况的存在。
2月7日下午,吴东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突然声称:“我从来没有说过他们(公益广告计划)得0分”,至于公益广告计划小项的评分标准,也不是须按政府要求达到10%,而是看其“是否创新性强”。他还推翻了前一次沟通时告诉吴跃的分差,称深圳报业与省广股份“不是相差1.85分,而是相差2.51分”。吴东升说:“因为我们项目部离这边很远,所以我就打电话回去让我一个没有参与这个项目的同事翻了一下他们的分差,他随便翻了一个专家的打分表,就口头报给我分差是1.85分,后来我回去翻了一下,实际上是2.51分,我们同事把它搞错了。”
吴跃和胡进平则肯定地告诉晶报记者,他们记得很清楚,当时吴东升绝对没有打过电话,而是在现场征得王涛同意后就向他们公布了分数,“是拿着纸念的分数和书面意见”。吴跃说,在公布之前,王涛还曾亲口说过,分数就在他手上。
深圳报业与省广股份得分情况
投标总报价 首期预付款 商务标 项目建议书 最终结果
(45分) (15分) (15分) (25分)
深圳报业 101888万元/10年 2亿元 未公布 未公布 落标
省广股份 70503万元/10年 2亿元 未公布 未公布 中标
分差 总分60,深圳报业领先11.9分 相同 相差1.85分
谁来监督?
“都是内部检查,我们国家也没有请联合国来监督”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纪委已经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没问题”。武汉市纪委接到投诉后,交由武汉地铁集团进行调查核实。
记者从多方面获悉,武汉地铁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资金紧缺是武汉地铁长期面临的困难。2月9日,武汉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朱文斌和武汉地铁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少文分别在不同地点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均承认,武汉地铁建设“很缺钱”。
一个缺钱的企业,卖一个东西,给10亿元不卖,却卖给只愿意付7亿元的人,无端放弃掉3亿元,武汉地铁方面的当事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对3亿元白白流失是什么感受?
何少文的回答是:招标是由招标代理公司请专家来打的分,专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哪家投标企业实力强、哪家盈利情况好,独立形成他们的判断。“我们也不能左右他们,我们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尊重招投标法。”
如果专家出现失误,评出了一个钱少的出来呢?何少文表示也接受。“既然选择了这个游戏规则,我们就要尊重这个游戏规则,这才叫公平。”他说。
那么,如果招标过程出现腐败,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怎么办?朱文斌表态说:“我们一定会深入调查了解、慎重对待此事。如果武汉地铁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迁就,一经查实,一定给予严肃处理,给社会一个交待。”他表示,在记者前来采访之前,对此事已“略知一点”,不过,他承认国资委方面并未介入调查。
武汉市纪委常委梁奇2月9日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武汉市委、市纪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态度坚决,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该党纪处理的就党纪处理,该移送司法的要移送司法。”他称,武汉市纪委已接到深圳报业的投诉,市纪委相关领导已作了批示,目前已交由武汉地铁集团进行调查核实。
何少文证实收到了市纪委转来的批示,已由他本人和集团纪检审计室、律师等人组成的班子展开调查。他承诺,“我们将在10天内形成一个报告给市纪委。”
作为纪委书记和集团分管运营公司的领导,何少文承认,在此之前,他已获悉深圳报业对招标结果提出了质疑,并要求运营公司纪委作了调查。“运营公司给深圳报业的回复材料我也看了”。他说,对于运营公司纪委已调查得出的“没问题”的结果,“我肯定接受,我能不接受吗?下边送来的报告我不接受行吗?”
记者问,既然他已接受这个结果,那由他和集团纪检室等组成的调查班子再来作调查,等于自己调查自己,还能有公正的调查结论吗?何少文说:“全国的纪检部门都不是上面派的,都是本系统内部的,包括中央。我们国家也没有请联合国来监督我们,按你这个说法,我们要请联合国来监督我们。”
2月8日,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该局新闻发言人、法规处处长周显发当日下午在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该局已正式受理深圳报业的投诉。根据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正式受理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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