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讲述深圳唯冠、台湾唯冠及苹果公司商标权纠纷历程,并回应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唯冠科技创始人杨荣山说,深圳唯冠未给台湾唯冠授权,台湾唯冠此前低价出售iP ad商标是因为“遭遇苹果的精心设局”。同时,杨荣山否认要求索赔“几百亿”的传言,正委托美国公司准备起诉苹果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商标权。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在这起“iPad商标”之争中,深圳唯冠获得胜利可能性较大。这不仅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确实是两个不同的独立主体,台北唯冠在出售iPad商标时,不能将深圳唯冠所拥有的在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出售。而且,2011年12月,深圳市中院也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苹果公司败诉,初步在司法上作出了一个厘定,虽然此案还在二审期间,但除非苹果公司能拿出一个有力反证,否则翻盘的可能性较小。
与不少“果粉”质疑唯冠为了抢夺iP ad商标权提前抢注,和深圳唯冠公司称“遭遇苹果的精心设局”等纠缠于“阴谋”论调不同的是,我更愿意看重这场诉讼对于国人、对于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启蒙作用。
一些国人知识产权意识较差是众所皆知的事情。一方面,他们干着侵犯其他公民和外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事情;硬币的另一面是,他们自身的知识产权的意识差得令人咋舌,他们不注重商标的注册,更不会到国外进行商标注册,结果一不小心,自己使用长久的商标被他人注册,甚至是被外国企业注册,在自己的国家上使用自己用了很久的商标反被外国人告侵权。所以,对于这起“iPad商标”之争,我希望公民不要仅仅将它看作一个八卦新闻,满足于观看双方的口水,而是作为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启蒙课,看看如果自己侵权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比如苹果公司就面临着产品下架,工商部门处罚和巨额赔偿困境。有兴趣的人士还要认真研究一下,苹果公司在这场诉讼中可能面临折戟沉沙的结局,问题出在哪里?而我们又能从中汲取到什么样的教训?
需要启蒙的也包括在华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西方法治国家的公民很重视知识产权,但这种重视可能仅仅局限于其国内或西方,而在中国,则可能一向认为这里并不重视知识产权,因此,他们也“入乡随俗”,不重视知识产权,指望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但是,这在越来越强调法治、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中国,恐怕行不通了。苹果公司没有认真研究中国法律,不知道台北唯冠与深圳唯冠并不是一家公司,而在中国大陆不承认“隐名代理”,自己面临败诉命运,不可能再自持在中国大陆有多少“代工人”,有多少销售量,而指望行政部门出手挽救它一样。今后,在华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还得多多研究中国法律,别在自己国家适用一套游戏规则,到中国又适用另一套游戏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