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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04-5-9 10:27:59 访问统计:点击次 评论: 次 作者: 南方略 马瑞光
  
  一、序言

在发达国家,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包括三种方式:自营连锁、特许经营连锁、自由连锁)已在许多行业被广泛采用,近些年来,其在国内亦有燎原之势,但国内企业普遍缺乏形成自身独特连锁模式,以拷贝为主,不具备企业自身的特许经营系统,匆忙开展特许经营,至使连锁网络非常脆弱,连锁店开的快,倒的更快,可谓"一夜间,城头变换大王旗。"
那么,开展特许经营,公司需做好哪些工作,才能形成企业独特的特许经营系统呢?
一般来讲,首先要建立样板经营单位,而后在样板经营单位(样板店)建设/营运/管理形成科学模块(即标准化/专业化/简单化/独特化) 的前提下,才可采取吸纳特许加盟商的特许经营模式,迅速拓展市场,形成企业的营销、服务、管理网络的快速扩张。样板店的哪些经营内容需科学模块化?如何实现科学模块化?本文将就此进行初步探讨。

  二、样板店需科学模块化的经营内容

可依据吸纳加盟商的一般步骤,分别对需科学模块化的经营内容进行阐释:
  1) 吸纳加盟商的对外宣传
主要指公司品牌介绍,公司文化/战略/实力阐述,许可证资源/商标及专利资源宣传,经营/商业模式及溢利分析,加盟主要条款说明等,所有这些内容可包含于要素<<加盟***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中。
  2) 双方接洽/相互考察
指加盟方与公司相互了解/考察/评估的阶段。一方面是公司对加盟方的考察与评估,主要在<<加盟商评估手册>>中体现;另一方面为意向加盟方对公司相关内容的考察及验证,公司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相关行业协会证书/商标及专利注册证明等,以及样板经营单位参观,此部分内容应按照<<样板经营单位参观程序>>进行。
  3) 加盟资格认定
在双方考察/评估通过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发<<邀请函>>的形式进行对方加盟资格的认定,并邀请加盟方进行进一步工作的讨论。
  4) 提交预定店址商圈评估资料
在加盟资格认定以后,应提交选定连锁店商圈的相关评估资料,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加盟方按照公司要求,提供自行选定店址的相关资料,加盟方为该店址所有者或租赁使用者。
加盟方经公司据相关标准培训或指导后,寻求意向店址,并提供该店址商圈评估资料。
以上两种情况都需遵循同一标准,即<<连锁店店址评估手册>>。
另一种情况为店址由公司选定,转租或承包于加盟方经营,则不需加盟方提供该服务中心商圈评估资料。
  5) 谈判及签约
加盟资格认定及选址确定以后,公司即可与加盟方进行相关合作谈判,签订加盟和约,为了保证公司加盟体系的整体/统一及平等,和约的基本条款应依据公司确定的<<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6) 连锁店建设
在选址及签约之后,应着手进行连锁店的建设,具体应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A、首先是连锁店的设计,由公司或公司选定相关设计公司进行设计,且严格依照整个连锁店连锁体系所确定的店面识别系统,即<>。
  B、其次为连锁店装修施工/监理/验收,由公司选定协议装修公司进行施工,由公司或加盟方与设计公司共同监理/验收,这些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连锁店装修/监理/验收执行手册>>确定的标准进行。
  C、指服务中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应由公司控制,不同设备的引入依照各自特定的标准,须遵循公司已确定的<<设备供应商控制手册>>及其各<<分册>>之标准。
  D、指连锁店网络系统搭建/POS端导入/连锁店网页制作等,需严格按照公司确定的<<连锁店网络及信息系统架构标准>>执行。
  E、即加盟店相关证照申领,公司应协助/指导加盟方进行该项工作,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连锁店证照申领程序手册>>执行。
  7) 员工培训
在连锁店建设的同时,公司专业培训人员应对加盟方(店主) 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分别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加盟服务中心专业化/规范化运行,具体内容应符合公司已确定的如下标准:
  <<连锁店管理手册>>:主要包括连锁店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顾客管理及其它日常管理。
  <<连锁店营运手册>>:其为连锁店服务质量控制标准,主要指连锁店运行方式的相关内容。
  <<连锁店服务操作手册>>:其为连锁店服务质量的保证,着重于连锁店所提供服务的优化操作程序。
  8) 经营内容导入服务中心
连锁店竣工及员工培训基本结束后,由公司负责把相关服务内容与将售商品导入服务中心,应严格按如下标准执行:
  <<服务合作伙伴控制手册>>:指相关合作服务伙伴的档案资料及对其的沟通程序/控制方式等。
  <<商品供应商控制手册>> :指合格分供方的评审程序及购货程序/配送程序/结算方式等。
  <<连锁店商品结构及陈列标准>>:指连锁店商品的品种安排及具体的陈列方式等。
  <<服务项目展示及导入连锁店手册>>:指除商品外的其他服务内容在连锁店内的展示、宣传标准(如POP)、及导入流程等。
  9) 连锁店营业的对外宣传
主要指即将营业的连锁店在其商圈内的宣传/推广,应遵照已确定的<<连锁店营业宣传手册>>之标准进行,具体包括宣传的内容/方式/资料。
  10) 对营业初期连锁店的指导
指公司专业人员对营业初期的加盟伙伴进行慎密的现场指导/协助,确保新开连锁店的运行迅速规范,具体执行标准依照11) :营运督导的相关标准执行。
  11) 营运督导
指由公司专业的督导人员与加盟商进行相关的信息沟通,提供一定的管理及营运咨询,对其进行财务审计,提交相应的督导报告,同时协调相关的促销活动。这些工作应严格按照<<督导手册>>进行。

  三、样板店经营内容科学模块化的形成方式

上文所述的所有需科学模块化的经营内容筹备/形成应遵循下面之方式:
从横向来讲,各模块化内容应由不同部门分工负责,采取协调并进与互相促进的原则共同来完成,例如<<连锁店店址评估手册>>应该由拓展部门来负责,<<连锁店营运手册>>该由营运部门来完成。
从纵向来讲,某一模块化内容的形成应有步骤/分阶段进行,(一般来讲,样板店的经营时间不少于1年,方可进行特许经营业务。)即应按如下顺序:
     
  经营实践——专业化——独特化——简单标准化

  如<<连锁店店址评估手册>>的形成:在拓展实践中总结出<<连锁店评估表》,而后逐步完善,形成<<连锁店评估报告>>,最终形成标准化的<<连锁店店址评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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